點擊查看文件:樂從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樂從鎮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辦法的通知
為進一步引導及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推動樂從鎮高新技術企業集聚及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帶動區域經濟發展轉型升級,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樂從鎮實際情況,制定《樂從鎮促進企業跨越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佛府辦函〔2018〕765號)、《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順德區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專項行動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順府辦發〔2015〕164號)以及《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順德區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及規模化推進實施方案的通知》(順府辦函〔2020〕30號)等文件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引導及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推動樂從鎮高新技術企業集聚及高質量發展,樂從鎮出臺《樂從鎮促進企業跨越發展扶持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五章十五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支持范圍和方式、補助對象和申報程序、監督管理、附則等。
(一)第一章,總則
包括目的依據、基礎定義、資金管理職責、使用原則四項內容。
(二)第二章,支持范圍和方式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支持、中介服務機構支持、培育庫企業申報支持、區外高企整體搬遷落戶支持四項扶持范圍,明確樂從鎮經科部門高企培育工作要求。
專項資金支持內容具體如下:
1.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2020年1月1日起,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10萬元,對當年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10萬元。
2.支持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服務。第三方服務機構輔導服務樂從鎮轄區內注冊的居民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重新認定,給予第三方服務機構每家企業1萬元的補助。
3.對當年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受理、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重新認定的申報企業給予補助2萬元。
4.鼓勵順德區外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至樂從鎮。對成功遷入樂從鎮的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不少于1年),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三)第三章,補助對象和申報程序
明確補助對象的申報基本條件、申報所需材料、申報與受理程序,項目受理、審核、資金撥付等內容,由樂從鎮經科部門統籌申報管理工作。
(四)第四章,監督管理
具體規定了資金使用要求、監督檢查、績效評價、責任追究等內容。
(五)第五章,附則
主要規定政策有效期兩年、解釋權等。
三、主要政策依據
(一)《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佛府辦函〔2018〕765號)
(二)《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順德區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專項行動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順府辦發〔2015〕164號)
(三)《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順德區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及規模化推進實施方案的通知》(順府辦函〔2020〕30號)
四、企業申報注意事項
政策實施每年度組織申報一次,具體以樂從鎮經科部門每年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